天不怕,地不怕,怕税务局打电话!税务局什么不查,偏偏喜欢抓这 15个重点 !本期小编为各位老板总结了一下,希望大家能胸有成竹地应对~
关注点1: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、非正常损失的货物(劳务)、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(劳务)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;
关注点2: 是否存在将返利 挂入其他应付款、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,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;
关注点3: 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(例如手续费、补贴、集资费、返还利润、奖励费、违约金、运输装卸费等等)是否按固定纳税;
关注点4: 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 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,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,列支成本费用;
关注点5: 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: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;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,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,未进项纳税调整;
关注点6: 企业发生的工资、薪金支出 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、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、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;
关注点7: 增加实收资本 和资本公积 后是否补缴印花税;
关注点8: 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 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,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,以及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;
关注点9: 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 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;
关注点10: 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 ;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;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等问题;
关注点11: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 ,调节利润;
关注点12: 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 超过计税标准,未进行纳税调整;
关注点13: 是否存在超标准、超范围 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未进行纳税调整。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、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;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、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;
关注点14: 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;
关注点15: 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、中间科目如“预提费用”等延迟 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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